
11月7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公告: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55號、56號、57號、58號,及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61號、62號暫停實施。

10月9日,商務部、海關總署連續發布2025年第55號、56號、57號、58號公告,公布對超硬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對部分稀土設備和原輔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對部分中重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對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
其中,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以及可用于鋰電池制造的卷繞機、疊片機、注液機、熱壓機、化成分容系統和分容柜等設備和技術被納入出口管制范圍。
第61號、62號公告則是商務部發布的對境外相關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以及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
此前,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曾在10月30日表示,中美經貿團隊通過吉隆坡磋商達成了多項成果共識。其中一項共識是美方將暫停實施其9月29日公布的出口管制50%穿透性規則一年,中方則將暫停實施10月9日公布的相關出口管制等措施一年,并研究細化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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